根據州委統一部署,2023年6月9日至7月21日,州委第七巡察組對大理州法院黨組進行了巡察。2023年8月25日,州委第七巡察組向大理州法院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大理州法院黨組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
(一)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全盤接受整改意見
大理州法院黨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從政治上對標,思想上對表,行動上對照,把巡察整改與審判執行緊密結合,切實扛起整改主體責任。收到巡察反饋后,中院黨組及時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傳達巡察反饋意見,進一步明確巡察整改方向和要求。2023年9月21日,大理州法院黨組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緊扣巡察整改反饋意見,班子成員深入查擺問題,剖析思想根源,主動認領問題,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持續增強巡察整改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聚焦問題,精準發力,全力抓好整改落實
大理州法院黨組切實承擔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成立以黨組書記、院長為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親自研究整改方案、親自部署整改任務、親自督查整改進度,班子成員壓實“一崗雙責”、帶頭抓實整改、加強督導把關,各部門強化行動自覺,逐項整改落實、凝聚工作合力,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務。中院黨組根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組織召開8次黨組會、院長辦公會,專題研究、部署、推進整改工作重點任務。堅持舉一反三,深入剖析問題根源,把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作為整改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巡察整改措施實行清單化管理、動態化驗收,逐項核查整改事項進展情況,切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三)融合推進,強化運用,全面轉化整改成果
大理中院黨組堅持把“當下改”和“長久立”有機結合, 注重以點帶面、由表及里落實整改任務,努力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完善一項制度、堵塞一個漏洞。根據巡察反饋的40個問題,已完成整改38個,基本完成整改2個,制定整改措施118項,建立完善制度32項,建立健全了《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群眾訴求服務站工作規范(試行)》《關于規范和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涵蓋規范程序、審判管理、案款管理等制度機制,確保整改措施落地見效。同時,大理中院黨組堅持標本兼治,切實將巡察整改融入法院日常工作,與推進執法辦案、踐行司法為民等一同落實,切實把巡察成果轉化為推動法院高質量發展的生動實踐。
二、巡察反饋重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夠深入”方面的整改進展情況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真抓實干。認真執行第一議題制度,結合主題教育要求,扎實開展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專題研討等活動。嚴格規范執行大理中院《黨組議事規則》等制度,制定《關于科學統籌會議活動、規范辦理公文及嚴格執行外出報備制度》。堅持發揮先進典型的正向作用,制定《關于進一步做好先進典型選樹工作的實施意見》。聚焦“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命案防控三年攻堅”專項行動,開展“行走的法治課”等系列活動。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與審判工作深度融合,定期召開審判質效調度會并發布情況通報,加強對最高法院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的輪訓指導,下派專委對基層法院審判質效蹲點督促,全面落實院領導掛鉤指導基層法院工作到庭制度。
2.聚焦法院主責主業,凝心聚力提升質效。針對重點案件,加強分析研判、請示匯報,涉及中院一審、檢察院抗訴及重大疑難復雜的刑事案件,均邀請檢察機關列席審委會。根據《大理州法院關于開展“案件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大討論活動的實施方案》,制定民商事行政訴訟案件分案方案,強化類案辦理,提高對下指導。嚴格執行閱核制度,牽頭召開危險駕駛罪等12類案件的案由分析會,編印《典型發改案件觀點匯編》,提高一審服判息訴率。嚴格審限變更管理,常態化落實未結案件催辦、督辦制度,多項指標排名穩步提升。
3.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增強改革創新動力。貫徹落實全州兩級法院與紀委監委、檢察等機關工作銜接的11條意見,制定《關于在職務犯罪案件審理過程中加強工作銜接配合的意見》,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政治能力建設的通知》,加強對基層法院工作指導,提高全州法院對職務犯罪案件審理的質效。堅持以司法之力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與省、州保險協會簽發《完善保險糾紛多元調解合作備忘錄》,優化全州法院道路交通安全案件的訴前調解工作,刊印《企業法律風險提示手冊》,“法院+工商聯”黨建引領架起服務民營企業“連心橋”典型事例,入選2023年云南省工商聯與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溝通聯系機制典型事例。提升破產案件處置效率,進一步細化具體步驟,確定時間節點,加速推動案件結案。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規范和加強立案工作,縮短案件移送周期,推廣人民法院送達平臺應用和無紙化辦案,部分指標排名顯著提升。堅持司法助力生態文明建設,下發《關于落實助推生態文明建設作用不充分問題整改事項的通知》,加強集中管轄法院遠程立案、巡回審判、遠程審理等工作,將“專業化審判+預防性司法”的理念貫穿到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過程。
4.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聚焦“執行難”問題,充實執行工作力量,持續關注執行質效指標調整,全州法院“執結率”均已達到整改目標。健全信訪工作機制,加強信訪工作力量,拓展建立“城市+鄉村”群眾訴求服務站,制定《涉訴信訪工作規范(試行)》等制度,重點案件逐一落實包案領導,組建工作專班,推進信訪化解。加強司法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對洱源、彌渡法院開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審務督察。組織干警積極參加國家、省州調訓輪訓,舉辦《廉政故事大家講》、“陽光司法”等活動,不斷提升干警業務能力和司法職業道德素質。
(二)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方面的整改進展情況
1.全面推進從嚴治黨,鍛造過硬法院隊伍。定期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開展廉政提醒談話、廉政黨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方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印發《大理州法院黨組關于強化法院干警“八小時以外”教育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壓實廉政風險排查防控相關責任和要求的通知》,從嚴從實抓好“三個規定”填報,有針對性地進行監督管理。深化“清廉大理”建設與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的融合,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做深做實警示教育,持續刊載《前車之鑒》《廉文薦讀》等,在周一全院干警大會開展“身邊人身邊事警示教育宣講”活動等,切實用好“身邊案”,提高警示教育的鮮活感和有效性。
2.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治“四風”。加強文書糾錯系統運用,組織全州法院參加文書糾錯系統的培訓學習,制定《關于規范和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提升司法建議書質量。完成全州法院院庭長辦理案件質量評查專項活動,開展“酒駕”案件的專項評查。提升調查研究能力,院領導班子和各部門圍繞27個調研課題開展調研工作,向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推薦報送優秀案例、優秀論文25篇,中標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課題1個,完成省高院重點調研課題1個。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實施細則》等7項內控機制,降低部門工作經費預算,加強耗材的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嚴格規范津補貼發放,制定《人民警察執勤崗位津貼發放規定》等,防范和杜絕違規發放行為。
(三)關于“黨建引領作用發揮不充分”方面的整改進展情況
1.筑牢黨建基礎堡壘,推動深度融合發展。加強黨組對機關黨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定《機關黨委關于建立“四級五崗”抓機關黨建工作體系》《大理州法院黨組關于調整中院領導班子掛鉤聯系基層黨建工作的通知》,定期督促檢查黨支部“三會一課”等活動開展情況,強化領導班子抓黨建責任意識。以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為抓手,采取集中輪訓、組織生活、在線學習等多種方式,開展“蒼洱法治青年說”等活動,推動黨內集中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加強機關黨建與審判業務的創新融合,開展“黨建+業務”案例分享活動,組織“訪企問需”“陽光司法”等“黨建+業務”活動,結合“三微”活動,評選6部優秀微黨課作品。
2.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提升黨組織凝聚力。根據州委“二十條措施”要求,調整一名黨員干警到黨建辦專職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建立黨支部黨建工作定期檢查臺賬制度,以“線上+線下”的方式,強化對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的監督檢查。
3.優化隊伍梯次結構,提升人才培養能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下發《關于向州中級人民法院推薦優秀干部的通知》,把優秀干部選拔配備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經常。綜合運用法官遴選、提拔任用、掛職鍛煉等方式,為干部隊伍補充優質源頭活水,持續優化干部隊伍結構。
4.嚴格選人用人程序,提高干部管理質效。認真組織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領導干部任職回避相關規定,組建干部考察人才庫,充實干部考察力量。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流程,從嚴從實對干部檔案及基本信息進行審核。
(四)關于“落實巡視巡察、審計等”方面的整改進展情況
1.堅決落實整改責任,嚴格執行整改措施。全面壓實整改政治責任,逐一對照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等,嚴格執行整改措施、整改標準,一項一項改到位、一項一項抓落實。加強整改的成果運用,對發現的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加強分析研判,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做到以整改促落實,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質效。
2.舉一反三抓好整改,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持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強化內部管理,狠抓制度執行,以制度機制鞏固巡察整改成果。堅持“第一議題”學習制度,嚴格執行院黨組《關于進一步規范黨組會議有關事項的規定》。抓實“問劍破局”劍川事件整改,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教育培訓的若干規定》,編印法院系統警示案例,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活動。
3.全程跟進督促整改,專題推進審計整改。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審計工作的重要論述及有關黨內法規,專題研究整改措施,壓實各級責任,有效推進整改。加強財務管理業務培訓,完善財物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風險內控機制,常態化抓好整改落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續深化法院機關黨的政治建設。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建設,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放在首位,始終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始終做到公正司法、為民司法,確保法院工作正確方向。
(二)持續推進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堅持把整改落實與審判執行中心工作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審判執行質效;堅持把整改落實與服務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堅持把巡察整改成效轉化為法院履職盡責的實效,圍繞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努力做優做實人民群眾可感受、能體驗、得實惠的訴訟服務;堅持把整改落實與隊伍建設結合起來,發揚自我革命精神,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法院鐵軍,為大理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三)持續抓實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嚴格對照巡察反饋意見進一步挖根源、找病因、明責任、強措施,從“抓常、抓長”上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建機制,推動問題真整改,促進問題真解決,真正做到責任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問題不見底不放過、長效長治未建立不放過,充分運用巡察整改成果,切實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實效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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